跳到主要內容

教學設備 / 工場安全衛生 / 學生實習成績評量辦法

私立僑泰高級中學學生實習成績評量辦法

100830日修訂

主旨:為加強學生實習教學之成效,養成學生熟練之技能,陶冶學生高尚之職業道德,而達成職業學校之教育目標特定本辦法。

說明:

壹、     本校學生實習成績,以平時考查成績及校內自辦檢定,依電腦設定比率,為學期成績以第一、二學期成績平均,為學年成績,以各學年成績平均,為畢業成績,學年或畢業成績不及格者,不得升級或畢業

貳、    本校各科學生實習之評量項目分為下列各項:

一、 技能(實習技術及技藝),佔40%係指實習成品精確度、美好度、操作技術機構瞭解程度及完成時限等

二、 情意(工作態度)佔20%係指學生對實習設備之保養情況,對工作要求負責精神,工作安全教育之認知,職業道德之認同

三、 認知(實習報告及平時測驗)佔20%係指每一實習單元之實習報告及平時測驗,對單元知識之認知情況

四、 實習考試 佔20%係指期末校內自辦技能檢定競賽成績,由各科統一指定項目或相關知識作學科及術科檢定

參、    實習報告各科應按實習進度之編定,於每一單元課程結束或書寫之

參、     實習成績記錄表如附表,任課教師於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實習輔導室,以便電腦輸入列管

伍、 本辦法經實習會議通過後,呈校長核示後實施之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點閱

榮譽榜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