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扶助教師辦理時程及注意事項
一、 計畫
例:109年底請各科提出109下學期及110上學期開課計劃
二、 執行
1. 根據開班計劃請科主任安排任課老師
2. 召集開班任課老師開會,提出獎勵文具清冊
3. 學期初至月考前
(1) 國英數三科:教務處提供需扶助名單予各班國英數師
二、三年級:後35%名單
一年級:會考C名單
(2) 專業科目:各科目上學期成績,若己無法查詢,請找玉曄或怡靜
(3) 各班老師可依上列名單要求學生月考表現
4. 第一次月考後
(1)學生未達標準,建議學生參加學習扶助
(2)若參加學習扶助,教師給予學習態度加分。
5. 第一次月考後一週
(1) 國英數:由高中及高職各班國英數任課教師提交參加學習扶助名單,教務處篩選意願較高各科12位以內同學參加課程
(2) 專業科目:由各任課老師自行篩選學生上課(8-12人避免未到),成績必須為後35%。(後35%算法:班級X0.35,即倒數名次)
(3) 國英數有推薦學生之科任教師,給予考績加分。
6. 任課時
(1) 拍照:每週拍照至少二張(報告共6張)
(2) 教學方法:可運用分組或電腦輔助個人化學習
(3) 主要目的:在提高需扶助學生之學習意願
(4) 國英數科目的課程設計可參加學習扶助補強課程模組研發比賽
7. 最後一次上課
(1)實施教學回饋單填寫
(2)統計回饋單每題答案的張數,登錄於成果報告
8. 學期末,成績計算後一週內提交成果報告,並上傳[word檔]至雲端
(1) 該科[學期成績],登錄於成果報告,並填寫進步、及格、脫離35%、獲獎勵
(2) 掃瞄點名單為圖片檔,加入成果報告
(3) 加入每節課照片
(4) 填寫課程設計及進度
(5) 加入同意書掃瞄檔
(6) 加入回饋單掃瞄檔
三、核結
1.任課老師予以[嘉獎]奬勵
2.照片、成績請確實登錄,以免上傳作業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