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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法規 / 業界實習和職場體驗實施計畫

僑泰高級中學校外職場參觀及校外實習與校內併校外實習

實施計畫

107221日校務會議訂定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校外職場參觀及校外實習與校內併校外實習經費作業要點(中華民國106320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60004104B號令修正發布)

二、目的:

1.鼓勵職業學校學生至業界實習,以增進其實務知能。

2.提供學生職場的實際體驗,辦理赴產業進行參訪活動,以達成與產業接軌和學用合一之目標。

3.學生能了解現階段本國經濟發展概略情形。

4.學生能了解本行業發展情形與水準,增進學習信心。

5.學生能了解行業的神聖與地位,發揚敬業樂群的職業道德精神。

三、申辦方式:

(一)辦理模式

1.校外實習:高二以上學生至業界進行一至六週的實務實習,每班或每生每學期一次為限。

2.職場參觀:規劃高一到高二學生至相關產業或展覽進行半天或一天的參訪活動,每班每學期以五次為限。

(二)申辦時程

1.每年二月底前,各科於線上填報申請表

四、補助方式:

(一)校外實習(得補助下列項目):

1.實習津貼:參加學生每生每天新臺幣(以下同)250元,每位學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

2.鐘點費:教師赴業界輔導學生之鐘點費,鐘點費以每週 3節核發,同一班級每15位學生編列一位老師為原則。

3.交通費:教師赴業界輔導交通費依實際往返核實報支。

4.指導費:業界專家(含現場師傅)指導費,每事業機構每節400元,每天最多8節,每週最多12節為原則。

5.其他費用:配合辦理所需經費,包括保險費(含學生個人及業界負擔之勞保費用、團體平安保險費用)及雜支費用。

(二)職場參觀(得補助下列項目):

1.交通費(租車費):同一縣市每車次補助不超過10,000元,跨縣市每車次補助不超過12,000元。

2.膳費:辦理一天活動或超過用餐時間,得補助誤餐費,每生每人80元。

3.教師雜費:帶隊老師或行政人員膳雜費,依職務等級核實核發。

4.指導費或講座費:業界專家專題演講或講座鐘點費或指導費,每人每節 800元,每天以不超過1,600元為原則。

5.其他費用:配合辦理所需經費,包括保險費及雜支費用。

五、經費核銷:

1.本補助經費各科提出申請後,由實習組統一彙整呈報國教署核准後實施,未經核准不予補助。

2.各科分上下年度核銷經費,上年度於每年710日前,下年度於每年1210日前檢附單據完成核銷。

六、注意事項:

1.學生校外參觀期間之安全:由領隊教師負責輔導管理。

2.學生校外參觀,應著校服,力求整潔,不違校規,注意禮節儀態,維護校譽。

3.校外參觀結束後,學生每人應書寫校外參觀心得報告交任課教師批閱轉呈有關單位查核後列入平時成績考核。

七、本實施計畫經實習會議或主管會報通過,陳校長核定實施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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