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練習版開放】
一、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系統開放練習版時間如下表列,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系統操作手冊已置於各作業系統注意事項說明【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系統名稱 | | 開放練習啟迄時間 | |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 | | 113年3月27日10:00起至4月12日17:00止 | |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 | | 113年3月27日10:00起至4月23日17:00止 | |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練習版) | | 113年3月27日10:00起至5月13日17:00止 | |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 | | 113年3月27日10:00起至5月29日21:00止 | |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 | | 113年3月27日10:00起至6月26日17:00止 | |
二、 特別注意,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作儲存,所有的列印表件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僅提供參考識別請多加利用。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及疑義處理】
一、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招生訂於113年4月12日10:00至4月17日21:00止,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登入本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二、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有疑義者,須於113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三、 高級中等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須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規定辦理更正,以維護考生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網路登錄及繳寄証明文件】
※此階段若為一般生則不須登錄
一、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3年4月15日10:00起至4月17日17:00止受理考生繳費身分審查。
二、 若貴校欲為報名資格審查學生集體寄送資料,請報名學生分別先將個人「繳費身分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1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2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繳費身分審查專用信封封面」。請收齊學生「繳費身分審查資料袋」,清點份數裝箱(袋)後,於113年4月17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送,以便本委員會收件核校作業。
【繳交報名費暨資格審查登錄與繳寄審查資料】
一、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3年4月30日10:00起至5月6日24:00止受理考生報名費繳交。
二、 113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3年4月30日10:00起至5月7日17:00止受理考生資格審查登錄與資料繳寄。
三、 請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時務必確認系統是否顯示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3年5月7日17: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或未依本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四、 若貴校欲為報名資格審查學生集體寄送資料,請報名學生分別先將個人「資格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1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2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資格審查專用信封封面」。請收齊學生「資格審查資料袋」,清點份數裝箱(袋)後,於113年5月7日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送,以便本委員會收件核校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