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閱覽室使用規章
2023.8.29經校務會議公告後實施
一、制訂原由
1. 因圖書館閱覽室近年已無固定人員配置,假日值班老師也非常態坐在閱覽室(尤其是招生期間),於課後、週末、假期等無人看照之時段,開放學生自由入內自習,實有嚴重校園安全風險。
2. 本校閱覽室自建立以來,尚未訂立明確使用規則,校內師生在使用上無所依循,使用所衍伸出的紛擾時有所聞。
3. 近期也發現,有老師不願配合各部門到班自習之規劃,反而鼓勵學生依舊有校園規範,至閱覽室自修,讓學生處於險境。
4. 基於上述幾點,為提供學生安全的自習環境,並振校園讀書風氣,圖書館擬訂立閱覽室使用辦法:
二、閱覽室課後、假日學生自習開放時段與申請規則
上學期-寒假(上半學期)
上學期
週一~週五課後:17:00-21:00
Ø 負責人員:閱覽室工讀生
Ø 學生於線上申請後入內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8:00-17:00
Ø 負責人員:值班老師
Ø 值班老師請至閱覽室辦公
Ø 學生於線上申請後入內
寒假
輔導課期間(週六~週日):8:00-17:00
Ø 負責人員:值班老師
Ø 值班老師請至閱覽室辦公
Ø 學生於線上申請後入內
非輔導課期間:一般日配合值班老師時間開放
(週一~週五):13:00-17:00
(週六、週日):8:00-17:00
Ø 負責人員:值班老師
Ø 值班老師請至閱覽室辦公
Ø 學生於線上申請後入內
※ 年假行政全休期間,不開放。
下學期—暑假期間(下半學期)
下學期
週一~週五課後:17:00-21:00
Ø 負責人員:閱覽室工讀生
Ø 學生於線上申請後入內
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8:00-17:00
Ø 不開放個別自習,請以班級為單位申請,最多2班
Ø 負責人員:各班導師或申請教師隨班督導
Ø 請導師於一周前,填申請表逐級核章,向圖書館完成申請
暑假
輔導課期間(週六~週日):8:00-17:00
Ø 不開放個別自習,請以班級為單位申請,最多2班
Ø 負責人員:各班導師或申請教師隨班督導
Ø 請導師於一周前,填申請表逐級核章,向圖書館完成申請
非輔導課時間(週一~週日):8:00-17:00
Ø 不開放個別自習,請以班級為單位申請,最多2班
Ø 負責人員:各班導師或申請教師隨班督導
Ø 請導師於一周前,填申請表逐級核章,向圖書館完成申請
三、學期上課時間(含寒暑輔上課期間)閱覽室借用規則
上、下學期課間(週一~週五):8:00-16:50
Ø 開放老師申請操作閱讀相關課程
Ø 負責人員:課程教師隨班督導
Ø 請授課教師(導師)於一周前,填申請表逐級核章,向圖書館完成申請
寒、暑假輔導課(週一~週五):8:00-16:00
Ø 開放老師申請操作閱讀相關課程
Ø 負責人員:課程教師隨班督導
Ø 請授課教師(導師)於一周前,填申請表逐級核章,向圖書館完成申請
四、閱覽室使用規則
1. 入閱覽室內請保持安靜,並遵從教師、工讀生的指導。
2. 閱覽室內禁止飲食,也勿攜帶食物、手搖杯、飲料入內(白開水可)。
3. 使用閱覽室,如未經報備准許,請勿使用插座充電。
4. 使用閱覽室,請遵守校園男女禮儀,勿有肢體接觸等親密行為。
5. 請勿將垃圾、紙屑留在閱覽室內,共同維護閱覽室的環境整潔。
6. 離開時請帶走所有個人物品,如有拾獲,統一交由教官室保管。
7. 申請使用之班級,請隨班老師務必告知同學離開時帶走所有物品,勿堆放個人物品在內,如有遺失,圖書館不負保管責任。
8. 任意破壞器材、塗鴉,且經查證屬實者,將依校規進行處分,另損壞物品則需照價賠償。
9. 同學課後、假日進入閱覽室自習,請務必提前上網申請,並遵守上述使用規範,如有違反,經老師、工讀生勸導不改進者,將登記並轉達學務處生輔組處理。
10. 教師申請班級自習或入內操作課程,請務必隨班全程督導,並請同學配合上述閱覽室相關規範。如使用狀況不佳且經提醒後仍未改善者,圖書館將於該學期取消該班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