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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專業能力

 幼兒保育科(503)
 科專業能力:
  1.  具備嬰幼兒各階段發展與保育的知識及基本保育技能。
  2.  熟悉幼兒教保課程並具備教保活動設計與帶領的能力。
  3.  具備教學媒體設計製作的能力。
  4.  具備美感、創造思考及藝術欣賞的能力。
  5.  具備家政群相關產業之專業實作能力。
  6.  具備職業道德與幼教相關專業終身學習的能力。
表5-3-11家政群幼兒保育科課程規劃與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表 (以科為單位,1科1表)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備註
名稱名稱123456
部定必修專業科目家政概論   
色彩概論  
家政職業衛生與安全   
家庭教育    
家政職業倫理   
行銷與服務 
家政美學   
實習科目多媒材創作實務  
飾品設計與實務  
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 
膳食與營養實務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與實務 
家庭生活管理實務    
校訂必修專業科目幼兒教保概論  
繪本導讀 
實習科目保母實務  
教學媒體設計與應用 
專題實作 
教保實務 
故事創作與表演 
校訂選修專業科目幼兒行為觀察與評量 
幼兒學習環境規劃 
實習科目器樂 
繪本應用 
打擊樂 
彩繪設計實務    
拼布藝術實作    
備註:
  1. 科專業能力欄位,請於空格中以打點表示科目與科專業能力的對應,「●」代表高度對應,表示該科目中有章節明列;「○」代表低度對應,表示科目中雖沒有章節明列,教師於授課時仍會提及。
  2. 本表不足,請自行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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