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臺中市僑泰教育基金會捐款活動辦法
ㄧ、財團法人臺中市僑泰教育基金會組織章程第三條規定辦理本捐款活動。
二、依臺中市僑泰教育基金會成立宗旨,歷年來均蒙全校師生、社會善心、教育熱心人士等捐款,
救助不少清寒同學與鄰近村里學子,頗具成效,為達永續辦理慈善救助,發揮仁愛善心義舉,
茲辦理年度捐款活動。
三、捐款辦法:
捐款活動時間: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止。
承辦單位:僑泰教育基金會(04)24063936~200、205
捐款活動事項:捐款由基金會統一開立可抵稅收據。
捐款金額:捐款達一定金額由基金會開立感謝狀,經基金會推薦者另登錄本會顧問名冊並頒發榮譽顧問狀。
四、每年度捐款由基金會統籌依教育基金會救助辦法辦理救助方案。
※感謝各位的支持,並感謝各位的贊助,讓我們攜手共襄盛舉,發揮基金會急難救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