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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國教署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9/18止

教務處 | 2026-09-10 15:14 | 9

一、申請資格:

  • (一)具原住民身分。
  • (二)同一學期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單位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 (三)改過、銷過或功過相抵後,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優秀學生獎學金補助項目及基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 1、各級學校獎勵基準如下:
    • (1)就讀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達同年級、同年級同科(組)或學程之PR70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2)就讀國民中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達乙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3)就讀國民小學階段學生:前一學期各學習領域之各科成績甲等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2、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各階段獎學金金額如下:
    • (1)高級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5,000元。
    • (2)國民中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 (3)國民小學階段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二)個人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
  • 2、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三)團體賽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 1、具有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或其他特殊才藝,最近一年參加教育部各司、處或本署舉辦之團體才藝競賽獲獎者,獲團體獎前3名者。

三、申請文件:

(一)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二)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學生請檢附以下資料:

  •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 3、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