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116年新住民語文樂學活動 實施計畫

語文中心 | 2026-10-06 13:27 | 3
  • (一)補助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二)申請時間:115年10月14日至115年10月30日止。
  • (三)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各校自行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系統服務→計畫申請→計畫名稱選擇「樂學計畫」→選擇「116年度樂學活動」填報相關資料。
  • (四)本計畫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編列經費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