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次一:國英數專班
上課日期:11/1、11/15、11/22、11/29、12/13、12/20
場次二:一般科目(非國英數)及專業科目自學班
上課日期:11/28、12/19(原11/7因校園停電不上課,補課日期另行通知)
以下為操作方法
1. 如有空堂有自習需求,請至A棟3F教室(校安中心旁)自習,請保持同學座位乾淨。
2. 務必穿著校服及帶學生證刷卡上課。
3. 國英數[專班]缺課不得達1/3(含事假、病假),否則無法取得學分,缺課學生依出席及上課表現給分。
4. 上課鐘響後15分內算遲到,超過15分算曠課,遲到兩次算一節曠課。
5. 公假:限由校園薦派參加之競賽,需持相關處室佐證向教務處【提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