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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管理科專業能力

(二) 餐飲管理科(408)
 科專業能力:
  1.  具備餐飲專業知能及各項餐飲器材操作能力。
  2.  具備餐飲專業人員語言交流能力。
  3.  具備烘焙及蛋糕裝飾之技術能力。
  4.  具備跨國美食專業知能及製作技巧。
  5.  具備規劃餐飲活動、菜單設計企劃之能力。
  6.  具備餐飲業正確職場倫理及職業道德觀。
表5-3-2餐旅群餐飲管理科課程規劃與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表 (以科為單位,1科1表)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備註
名稱名稱123456
部定必修專業科目觀光餐旅業導論 
觀光餐旅英語會話 
實習科目餐飲服務技術 
飲料實務 
中餐烹調實習 
西餐烹調實習 
烘焙實務 
校訂必修專業科目觀光學 
實習科目餐飲實務 
房務實務 
地方美食實務 
專題實作 
校訂選修專業科目餐飲管理 
國際禮儀 
實習科目餐飲活動規劃與實作 
蛋糕裝飾實作 
異國料理實作 
備註:
  1. 科專業能力欄位,請於空格中以打點表示科目與科專業能力的對應,「●」代表高度對應,表示該科目中有章節明列;「○」代表低度對應,表示科目中雖沒有章節明列,教師於授課時仍會提及。
  2. 本表不足,請自行增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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