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108課綱學生:
高中部學生畢業條件:學業成績完全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取得畢業資格
適用110年入學
總學分數 | 應修習總學分180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 |
部定及校定必修科目 | 均須修習,至少須修習102學分且成績及格 |
選修科目 | 至少須修習40學分且成績及格 |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
適用111年入學
總學分數 | 應修習總學分180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 |
部定及校定必修科目 | 均須修習,至少須修習102學分且成績及格 |
選修科目 | 至少須修習40學分且成績及格 |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
適用112年入學
總學分數 | 應修習總學分180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 |
部定及校定必修科目 | 均須修習,至少須修習102學分且成績及格 |
選修科目 | 至少須修習40學分且成績及格 |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