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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專業能力

 (二) 電子科(306)
 科專業能力:
  1.  具備電子產業相關知識與技能
  2.  具備電子相關設備維護的能力
  3.  具備電子電路設計與電腦繪圖的能力
  4.  具備自動控制與設計(含機器人)相關技術與能力
  5.  具備職業道德與資通訊相關專業終身學習的能力
表5-3-2電機與電子群電子科課程規劃與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表 (以科為單位,1科1表)
課程
類別
領域/科目科專業能力對應檢核備註
名稱名稱12345
部定必修專業科目基本電學 
電子學 
數位邏輯設計 
微處理機 
實習科目基本電學實習 
電子學實習 
程式設計實習 
可程式邏輯設計實習 
單晶片微處理機實習 
行動裝置應用實習 
微電腦應用實習 
介面電路控制實習 
校訂必修專業科目進階電學 
感測器原理 
基礎電子學 
實習科目基礎電子實習 
運算思維實習 
專題實作 
校訂選修專業科目工業4.0概論 
電子儀表 
實習科目輪型機器人實習 
電子電路實習 
數位電路設計實習 
嵌入式系統實習 
電腦繪圖實習 
智慧機器人實習 
手持裝置修護實習 
智慧居家監控實習 
備註:
  1. 科專業能力欄位,請於空格中以打點表示科目與科專業能力的對應,「●」代表高度對應,表示該科目中有章節明列;「○」代表低度對應,表示科目中雖沒有章節明列,教師於授課時仍會提及。
  2. 本表不足,請自行增列。

     

     

      

     

    教育部國教課綱向前行電子報提早擘劃課程新藍圖「學程式玩控制」優先起動新課綱

    1.乙級檢定通過率近90%   

    2.推動專業英文證照 PVQC 資訊類(計算機專業英文)通過率 85%以上  

    3.推動CWT全民中文能力檢定 取證率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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