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僑泰高級中學校內實習輔導辦法
100年10月16日實習會議訂訂
105年10月12日實習會議修訂
依據本校實習輔導工作計劃,經常要維持正常實習教學,仍需以下之各項規定,由學生來遵守,教師的督導,及技士之協助。(一)學生實習管理規則(二)工場實習學生人事組織辦法(三)實習工場安全守則(四)工場日誌填寫規定(五)工場設備儀器工具損壞工具損壞失竊處理辦法(六)實習課上課之規範。
(一)學生實習管理規則:
1.學期開始前實習指導教師依部頒課程標準,配合地區特性,擬訂實習計劃及進度表。
2.上實習課時學生按時在指定位置集合整隊,實習完畢亦須整隊帶
1.學期開始前實習指導教師依部頒課程標準,配合地區特性,擬定實習計劃及進度表。
2.上實習課時學生按時在指定位置集合整隊,實習完畢亦需整隊帶回教室。
3.實習開始前教師需先清點學生人數,檢查工作服、安全防護器、及自備工具後,教師說明工作安全及注意事項、分發工作單、分配工作崗位,再由學生進行實習。
4.實習完畢後學生整理工作場地、保養及維護工具及設備,歸還借用器材後,教師清查學生人數,並實施講評及檢討,養成學生良好工作習慣。
5.每項實習後,學生應繳交實習報告,由指導教師批閱,接受實習輔導處抽查(抽查辦法另訂)。
6.建立工場人事組織(組織辦法另訂),培養學生責任心及領導才能。
7.實習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不論輕重)除予以急救外,並填傷害報告以便追查原因以資預防及改進參考。
8.機具設備在實習時發生故障,應填寫故障報告表並追查故障原因,由指導教師決定賠償責任。
9.每學期得由指導教師依實際進度安排校外參觀(校外參觀辦法另訂),參觀後學生須繳交參觀心得報告經指導教師評閱後,送實習處登記備查。
10.嚴禁學生擅自操作未經許可或分配之機具,並不得任意改變工作崗位或離開工場。
11.就工作崗位後學生應先檢查設備是否完善,如有問題即報告指導老師處理。
12.使用正常運轉之機具,應在工作完畢後填寫日常使用保養紀錄卡並簽名表示責任之交代。
13.在實習工場中嚴禁私自截取實習材料,亦不得攜帶規定外材料,製作非有關實習項目之工作。
14.工場內除正規之實習操作外,隨時提高警覺,注意安全,嚴禁喧嘩嬉戲。
15.個人經管之器材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應負賠償責任。
16.學生實習未依上列各項規定而違反者,依情節輕重除嚴予議處外,若因而致設備之損壞或他人身體之傷害者,應負一切賠償之責任。
17.學生實習期間,為維護學生安全,指導教師不得離開實習場所。
18.實習指導教師有責任與義務指導學生協助工場環境整潔及設備維護等工作,並隨時提供意見資料以供主任改進之參考。
19.實習輔導處為督促教學之正常化,得以巡查實習教學並作紀錄,備查。
20.本規則於實習輔導會議通過後,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二)工場實習學生人事組織辦法:
1.為加強學生實習管理,培養學生自治、領導及服務能力,以提高專業技能訓練成效,特訂定本辦法。
2.實習工場學生人事組織分配表如下:
(1)領班:
監督工場內整個人事組織及全班同學活動。
上課前集合全班同學點名並聽候教師指示。
下課時傳達停止工作並檢查各組執行任務的情況。
作全班的代表收集並轉達同學的意見和建議。
查記出勤及違規事項並報告教師。
檢查工場機器設備及工具等之損壞及遺失情形。
轉達並執行教師指示事項。
(2)副領班:
協助領班執行其指定辦理之事項。
領班因故缺席時代理其職務。
每次上、下課開、鎖工場門。
填記工場日誌。
(3)機械管理員:
上課前向有關人員處所領取機器之鑰匙及有關零件。
檢查各工作母機及有關機器是否完整良好,如有必要並加強檢查。
開啟機器動力總開關,填滿磨床或其他機器之冷卻用水。
下課後清理公用機器並關閉機器動力總開關。
(4)工具管理員:
負責管理工具借用並收回工具。
檢查工具是否完整,如有不妥即報告領班作適當處理。
下課後檢點並整理工具,如有損壞或缺少即報告領班。
登記未還之工具。
(5)材料管理員:
負責管理材料室或向物料庫領取材料並轉發同學。
整理材料及廢料。
登記材料出入及使用帳目,並將材料缺乏情形報告領班。
(6)安全管理員:
檢查各種安全措施,急救箱及消防設備等。
督導並檢查同學遵守安全規則情形,糾正不安全習慣。
協助教師對意外事件作必要的急救,並記錄詳細經過。
(7)保養管理員:
檢查所有機具設備之使用情形以及是否按照規定加油潤滑。
檢查工場房舍及電力設備情形,如有異狀隨時向領班報告。
督導同學各就有關崗位作必要的保養。
(8)清潔管理員:
督導同學上課時開關門窗。
督導輪值同學工作完畢後清掃工作地面及擦拭門窗玻璃。
督導全體同學工作完畢後清理本身工作崗位及機器設備。
3.工場人事組織產生方式:
(1)各項人事由教師指派或指導學生互選擔任。
(2)每學期更換一至兩次,期使全體學生均有參與學習及學習服務之機會。
(3)同一學期中人事輪流宜避免重覆。
4.本辦法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
(三)實習工場安全守則:
1.一般守則:
(1)遵守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嚴守紀律,不嬉戲,不喧嘩。
(3)注意安全,勿擅動,聽指導。
(4)發生意外,要報告,快處理。
(5)認真學習,勤發問,多瞭解。
(6)愛護公物,慎使用,妥保養。
(7)注意禮節,遵師長,不踰矩。
(8)維持整潔,勤打掃,重維護。
(9)服裝整齊,重精神,要敬業。
(10)實習輪值,應遵循,重負責。
(11)校外實習,守廠規,盡本分。
(12)實習課後,關門窗,切電源。
2.一般安全守則:
(1)一般安全:
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實習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先瞭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並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於一定處所。
急救箱應定期檢查並補充。
(2)人員安全:
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
工作時常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釦等並保持整潔。
別人操作機器時,勿與之交談。
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3)機具設備安全:
開動機器前,應先瞭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所有護罩使用前後均應放置定位。
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並向教師報告。
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未獲得教師或管理人員之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機器設備用畢後,須將各操作桿放好原來位置。
關閉動力電鈕後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後,始可離去。
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4)易燃物品安全:
易燃氣體及液體應放置於安全處所。
存放易燃物的地面周圍,勿有油漬。
切勿在易燃物周圍點火。
使用氣體、液體燃料時,應先檢查其輸送系統及各部門是否有漏氣或漏油,以免發生火警。
易燃物使用完畢時,應立即關閉分支及總開關,並檢查有無洩露情形。
(5)電器設備工作安全:
場內電器設備發生故障時,非指定人員,一律禁止擅自修理。
電線及電器上絕不可擱置物品。
通電前必須通知所有參與工作之人員。
設備安裝時,必注意裝設接地線。
設備插電時,必先查明保護裝置之正確與否。
3.本守則由各科分別摘錄相關部份,懸掛各實習工場,以提高學生警覺及注意。
4.本工場安全守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或補充。
5.本工場安全守則經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四)工場日誌記載要點:
1.依實習工場維護計劃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
2.目的:
(1)培養學生的敬業精神及工作記錄之習慣。
(2)加強對工業安全的觀念及意外事故處理的習慣之培養。
3.職責:
(1)由副班長負責填寫工場實習日誌,詳記實習進度、意外事故、機具損壞報告及保養維護狀況。
(2)日誌填寫後按內容之挸定呈閱。
(3)意外事件報告表由領班填寫,送任課老師調查呈科主任簽閱,送實習輔導處。
(4)實習輔導處每兩週查閱日誌的記載。
(5)實習輔導處以日誌的記載了解實習進度、設備堪用情況及實習教師意見之溝通。
(五)學生實習工場設備儀器工具材料損毀失竊處理辦法:
1.本辦法參照有關設備物品管理法令及本校實際情形訂定之。
2.在工場實習工作中,雖使用正確方式操作,但因設備或儀器工具之自然劣化不可抗力或非人為因素等,而導致損毀,應立即報告教師或技士,並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或儀器工具損毀報告單,經科主任核實者,使用人(學生)不負任何責任。
3.使用人因操作方法不當或疏忽,工作精神不良或人為因素等,而致設備儀器工具損毀者,應負賠償或修復之責任。
4.因惡意、蓄意致使設備儀器工具損毀者,除應負賠償或修復之責任,並視情節輕重,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並通知學生家長。
5.負責保養之學生因怠忽職守,而導致設備儀器工具損毀,應負賠償或修復之責任。
6.學生在實習工場中,未經任課教師允許,擅自取用材料或將場內物品攜出,視為偷竊除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外,並通知學生家長。
7.使用人(學生)因未善盡保管之責,致借用之設備或儀器工具遺失者,應負責賠償。該設備或儀器工具若具有危險性者,除依法報請上級處理,並應積極設法追回。
8.本「處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9.本「處理辦法」呈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
(六)實習課上課之規範:
1.上實習課應由任課教師規定班長統一帶隊進入實習區上課。
2.工作服應按各科規定穿著,不穿工作服同學由任課教師扣該階段實習總成績1分。
3.上課前應先檢查工具設備是否理想,並填入實習日誌記錄,如有問題應通知科技士處理。
4.上實習課規定同學便當、飲料不得帶進實習教室、工場內以保護工場清潔及安全。
5.上課中未經任課教師允許嚴禁學生在外遊蕩。
6.上課中書包、工具箱等要求整齊劃一,按規定位置放好。
7.每節下課前應先請副班長把實習日誌進度欄填寫清楚,教師檢閱後再予簽名。
8.下課前五∼十分鐘按規定作機具保養,並作實習場所清潔工作。
9.不得提早下課、離開實習教室或工場。
10.實習課如欲變更課程做其他活動,應至實習輔導處報備申請。
(七) 本辦法修訂經實習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