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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組 / 場地及器材使用管理辦法 / 桌球室使用管理細則

-桌球室使用管理細則-
      開放使用時間:週一~/8:00~16:50 

1.         使用前請先向體育器材室辦理借用登記,登記後始得使用。使用任何物品完畢,請歸回原位、隨手清潔並關閉電源及空調。

2.         除體育器材室管理人員外,不得對各種設施、器材、設備做任何型式之更換、維修動作,否則其產生之損害由使用者負賠償責任。

3.         使用前,請詳閱相關規定及實施細則。使用注意事項:

1、嚴禁攜帶零食(飲用水除外)進入。

2、請隨時保持本球室地面及球桌清潔。

3、請勿以尖銳或金屬物品敲擊桌面。

4、請勿放置物品於球桌上,並嚴禁坐於球桌上。

5、如發現桌面上有水漬,應立即擦乾。

6、使用完畢,應將器材歸位,並隨手關閉門窗、電源,及整理清潔後始可離開。

4.         球具租借請至體育器材室辦理借用登記,使用後任課老師檢查檯面及球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器材由使用人賠償)

5.         使用器材前應先查看有無損壞之情形,如發現有任何疑問,應向體育器材室報備,並停止使用該器材(嚴禁揮舞球拍、嬉戲並請依管理人員指導方式使用)。

6.         場內嚴禁吸煙、飲食、大聲喧嘩、奔跑或嬉戲及勿攜帶寵物入場。

7.         凡違反規定或妨礙其他使用人權益,屢勸不聽或情節重大者,除由管理人員勒令離開外,依校規議處。

8.         離開各公共設施時應將私人物品及鞋櫃內之鞋子攜走,遺留物品若無法辨識時,視為無主物品,得由體育器材室管理人逕行處置。

9.         製造髒亂、污染環境或損壞設備者,使用者應負責復原或由體育器材室協助處理,相關費用由使用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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