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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弱勢扶助 / 3.中途離校學生預防、追蹤、復學與轉銜輔導計畫及紀錄。

3-1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要點」,訂定本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計畫」,成立中途離校學生輔導小組,各單位依職掌協助學生穩定就學。

3-2依據學生異動狀況,即時進行中途離校通報作業。中途離校人次:105學年度共通報59人次,106學年度通報127人次,107學年度通報114人次。

3-3依據本校中途離校學生穩定就學及中途離校學生輔導機制實施計畫,註冊組應於學生休學期滿前一個月主動寄發復學通知書與電話通知中離生辦理復學。

3-4學生未到校,導師當日立即聯繫家長,若學生3日未到校,立即至教官室進行校安通報及上網通報中途離校學生,依據學生異動狀況,即時進行中途離校通報作業,導師完成追蹤輔導紀錄並留存。

3-5生輔組發現學生缺曠超過20節,會立即以掛號信件通知家長,若學生缺曠課超過42節,晤談學生,瞭解學生缺曠過多情形,並聯繫家長知悉,適時邀請導師及輔導室共同輔導學生,瞭解其家庭、經濟因素,適時提供協助或尋求社會資源。

3-6註冊組定期通知休學的學生辦理復學,將復學生編入適當班級,由導師積極關懷協助適應,執行一級輔導工作,若有特別的輔導需求即進行個案轉介輔導室進入二級輔導工作。

3-7本校辦理106年度兒童及少年學籍轉銜及復學教育,執行績效卓著,於1078月獲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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